最近,中国足坛又炸锅了!2020年足协杯决赛假球案的细节被曝光,前山东泰山主帅郝伟被指与足球掮客朱宏兴等人联手操纵比赛,虽然260万元操纵费用并非由山东泰山俱乐部直接支付,不过媒体人指出郝伟就是代表俱乐部行为,因为足协有这方面的规定,而泰山队基本确定会被剥夺冠军头衔!

首先,咱们得搞清楚一件事:郝伟作为泰山队的主教练,他的行为真的能完全撇开俱乐部吗?知名体育记者张宾一针见血地指出,根据《中国足协纪律准则》,主教练、领队等核心岗位人员的行为,等同于俱乐部行为。换句话说,郝伟操纵比赛,泰山队难逃干系。

张宾还提到,如果主教练的行为被视为个人行为,那以后谁还敢管?俱乐部完全可以找个“替死鬼”来操纵比赛,自己坐收渔利。这种示范效应一旦形成,中国足球的公平性将荡然无存。所以,足协的规定其实是为了堵住这个漏洞,避免俱乐部“甩锅”。

从比赛本身来看,泰山队当时面对的是全华班的江苏苏宁,四大外援齐上阵,夺冠本是大概率事件。结果郝伟这一搞,不仅冠军可能被剥夺,俱乐部形象也受损。从这个角度看,泰山队似乎成了“受害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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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问题是,俱乐部真的完全不知情吗?郝伟作为主教练,他的行为俱乐部难道一点都没察觉?更何况,事发后郝伟还将参与者矫喆招入队中担任助理教练,这笔薪水可是俱乐部发的。这算不算变相支付了“假球费用”?

根据《中国足协纪律准则》,主教练的行为等同于俱乐部行为。这意味着,无论俱乐部是否知情,只要主教练参与了不正当行为,俱乐部都要承担责任。足协的这一规定,显然是为了防止俱乐部推卸责任。

张宾分析,如果泰山队只牵扯到这一场比赛,最可能的处罚是警告或扣分,冠军被剥夺也是板上钉钉的事。至于降级,可能性微乎其微。但如果还有其他层面的问题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