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比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,上场3人,替补1人。
(三)比赛采用双循环赛制,共18轮。
(四)比赛用时为每方2小时后5次1分钟读秒,超时判负。
(五)本届比赛的第9、10名降为下一年度的女子团体赛参赛队伍。2021年全国围棋女子团体赛前两名的队伍,可参加本年度女子围甲。
九、成绩计算方法
(一)每场比赛胜一局计2分,负一局计0分。局分高者场分计2分,局分低者场分计0分;
(二)比赛如果出现规则无法判定胜负的棋局,该局按无胜负处理,立即重新加赛,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,双方所持时间延续原棋局所剩时限。
(三) 场分高者名次列前;若场分相同则比较局分,局分高者名次列前;若再相同,则比较队之间的直胜。若依然无法区分时,则比第一台胜率并以此类推。当所有比较都不能区分时,且必须区分名次的由各队指定一名队员加赛快棋。加赛快棋用时方式为每步棋30秒,每方有10次1分钟的延续,超时判负。无需分出名次的允许并列。
十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(一)比赛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。第一名60万人民币,第二名30万人民币,第三名20万人民币。获得本届比赛第四至八名的队各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。
(二)本届比赛拟设个人单项奖,具体奖项及奖励办法另行通知。
(三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由主办单位确定团体参赛队1支、个人运动员2名。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以中国围棋协会通知为准。
十二、器材和经费
(一)比赛采用统一棋具和棋钟,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提供。
(二)赛会制比赛期间交通费各队自理,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。主客场比赛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各队自行解决,主场负责大会竞赛工作人员的接待费。主场须为客队提供训练棋具并于比赛当日设研究室。在相互接待工作上,各队要以诚相待,互利互惠,为联赛创造一个和谐的氛围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。
中国围棋协会
2022年12月29日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